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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三重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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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選本分局112年11月份最佳為民服務人員—永福所警員林孟萱。

  • 發布日期:112-12-18
  • 發布單位:三重分局

112年11月23日擔服6時至8時巡邏勤務,於7時2分許接獲計程車司機報案渠計程車上有1名陳姓老婦人疑似迷途,需警方協助案。林員立即前往關心處理,發現陳姓老婦人坐於計程車上不願意下來,詢問時表示要見市長,不然就是稱要去找兒子及媳婦,無法說出住家地址也未攜帶任何證件,於是員警透過與老婦人對答過程顯現失智情況,員警先耐心安撫老婦人情緒,慢慢得到老婦人信任後,先讓老婦人下車,隨後詢問附近民眾有無人認識,經熱心民眾表示老婦人好像居住蘆洲農會附近,員警先查詢農會附近巷弄地址,再慢慢提示老婦人渠家附近的環境等特徵,喚起老婦人記憶,隨後拼湊出老婦人姓名,經查詢為居住蘆洲區中山一路○巷的社區,員警以警車搭載老婦人至社區,透過保全聯繫家屬確認老婦身分,交由老婦人兒子照顧,本案獲家屬感謝;11月25日擔服20-22時巡邏勤務,於20時53分接獲民眾徐○○報案渠停放於三重區三和路○段○巷○號附近的機車不見,需警方協助案。林員立即趕赴現場,詢問徐女所騎乘的車輛樣式、特徵以及有無將鑰匙插在車上,渠表示車輛停於公司附近後,就去上班了,已經找了一個多小時。員警研判應該是停錯位置,先請所內同仁調閱監視器,發現機車未停放於徐女所說的位置,且車輛最後行車軌跡在三重區三和路○段○巷內,林員遂帶著徐女前往該處找尋,21時8分確實找到該車輛,經徐女檢視無誤後領回。本案獲當事人感謝。渠優異表現之忠勤事蹟,足堪為同仁之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