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選本分局113年1月份最佳為民服務人員—大同所警員黃俊翔。
1月13日擔服10至12時巡邏勤務,於11時55分接獲勤指中心通報在三重區大同南路○號,有1名陳姓婦人路倒,需警方協助案。黃員立即趕赴現場,得知陳姓婦人因到住家附近投票,投完票後返家途中因腿軟癱坐在地上,員警先安撫陳婦情緒並通報119到場救護,經初步檢視陳女無受傷且不願就醫,員警遂偕同119救護人員將陳女放於輪椅上推返所。查證陳婦身分確認地址,惟聯繫陳婦兒子無法聯繫上,故由員警將陳女護送返家並抱上2樓住屋處交由陳男照護,本案獲家屬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