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選本分局113年1月份最佳為民服務人員—永福所警員李岳霖
1月13日22時至24時擔服巡邏勤務,於22時35分許接獲魏姓婦人至派出所報案,渠稱宮姓日籍丈夫走失,需警方協助找尋案。李等2員上前安撫魏婦焦躁不安情緒,得知魏婦與渠先生從日本返台投票,因前往三重與友人餐敘,渠先生輕微失智走失,詢問魏婦特徵、衣著及最後停留地點等,經調閱監視器,並在周遭道路找尋,約30分鐘後在三重區車路頭街○號公園發現宮民,立即上前關心,確認宮民身分後,以警車搭載返所安置,先提供宮民茶水,且耐心陪同聊天。隨後電話聯繫魏婦到所將宮民帶返家照顧,本案獲家屬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