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選本分局113年1月份最佳為民服務人員—光明所警員李宗澤
警員張哲晏於1月20日17時22分接獲民眾陳○○至所報案,稱與其親弟陳○○於新北市三重區大仁街○號約見面,但不見其蹤影,來回尋找後無果便到派出所報案,報案人稱其弟患有重度憂鬱、需服用藥物且曾有自殺傾向,需要及早找回。經警員李宗澤循線調閱監視器,發現失蹤人至重新路○段○號搭乘捷運後出現在台北車站,便前往台北車站尋找,經現場查獲並核對身分、特徵後確認為失蹤人口,故將其帶返所,並通知報案人至所辦理撤尋,完成辦理後一同返家,家屬對本所員警及時尋獲失蹤人表達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