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113年9月份好人好事事蹟-三重派出所警員蘇靖祺及永福所警員李岳霖等2員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三重派出所警員蘇靖祺於113年9月4日0時20分勤餘返家時,發現渠住家前空地有資源回收物起火,立即通報永福所處理。永福所警員李岳霖113年9月4日擔服0時至2時巡邏勤務,於0時20分接獲通報前往新北市三重區永福街46巷○號處置。蘇等2員發現該址路旁空地推積之資源回收物因不明原因起火,立即拿取鄰里滅火器及水桶撲滅大部分火勢,並通知消防人員到場,為避免火勢擴大延燒影響住戶安全,於現場管制人車,交由消防人員確認悶燒餘燼撲滅,且檢視現場無人員受傷,本案獲住戶感謝。案經該派出所陳報本分局督察組查勤區人員查證屬實,對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助益,殊值表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