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113年10月份好人好事事蹟-光明派出所警員陳奕夫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光明派出所警員陳奕夫113年10月2日擔服14時至16時巡邏勤務,於15時許接獲民眾通報在三重區重新路○段○號前,有名張姓老婦人疑似迷途,需警方協助。陳員趕赴到場,發現張婦身體不適又精神狀況不佳,不停在路上徘徊,員警先耐心安撫情緒,詢問其名字及住址等,均無法清楚回答,只告知居住附近,因輕微失智不知如何回家,身上無任何證件,員警先檢視張婦身體無任何傷勢,且詢問是否需就醫,張婦表示只想趕快回家,於是員警先將張婦照片傳送群組通報分局各單位同仁協尋,經員警提供資料,又以警政系統查詢,經仔細查證身分,確認張婦住家地址,隨即以警車搭載返家交由張婦兒子照顧,本案獲家屬感謝。案經該派出所陳報本分局督察組查勤區人員查證屬實,對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助益,殊值表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