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113年12月份好人好事事蹟-中興橋派出所警員魏千閎、黃冠誠及陸岳孟等3員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中興橋派出所警員魏千閎、黃冠誠及陸岳孟等3員113年11月27日擔服22時至24時巡邏勤務,於22時30分許接獲民眾黃○○至派出所報案稱:渠母親朱○○搭車欲返鄉探親時不見了,需警方協助找尋案。魏等3員上前關心詢問,先安撫黃女不安情緒,得知黃女與母親朱姓婦人搭乘捷運前往台北車站欲回貢寮老家探親,朱婦如廁後不見,已向鐵路警察局報案失蹤。魏等3員了解狀況後,立即展開調閱監視器尋人的工作,耗費四小時調閱,最後看到黃母出站後搭上計程車,到蘆洲長安街下車,警員陸岳孟到現地附近尋找未果,眼見夜已深沉,黃女早已疲憊不堪,遂先以警車送黃女返家休息,並通報轄區及鄰近分局協尋,於翌日(11月28日)14時,接獲永福所警員林毅炫通知,黃母已在永安北路○段尋獲,員警通知黃女至派出所領回照顧,黃女於12月4日9時買一束鮮花致贈派出所,由警員魏千閎代表接受花束。案經該派出所陳報本分局督察組查勤區人員查證屬實,對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助益,殊值表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