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113年12月份好人好事事蹟-長泰派出所警員黃鴻宇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長泰派出所警員黃鴻宇113年12月17日擔服20時至22時巡邏勤務,於21時54分接獲民眾報案在三重區三和路○段○號,有名蔡姓男子酒醉跌倒受傷,請求警方協助。黃員立即前往現場,經上前關心,發現蔡男一身酒味趴在地上,且額頭血流如注,無法自行起身。員警立即通知救護人員到場,並攙扶蔡男起身,由救護人員檢視傷勢,蔡男告知因酒醉不勝酒力,走路時不慎摔倒,額頭遭家具劃傷,在救護人員包紮傷口後,由警方陪同送醫,隨後聯繫家屬到院照顧,本案獲當事人及家屬感謝。案經該派出所陳報本分局督察組查勤區人員查證屬實,對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助益,殊值表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