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114年3月份好人好事事蹟-光明派出所警員陳怡安及蕭博東等2員。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光明派出所警員陳怡安及蕭博東等2員114年3月17日6時至8時擔服巡邏勤務,於7時40分許接獲民眾童○○報案稱渠13歲兒子外出不知去向,請求警方協助案。陳等2員立即上前關心詢問,先安撫童父不安情緒,得知童姓孩童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外出不見蹤影,員警先詢問特徵,受理失蹤協尋,啟動緊急協尋外,也擴大監視器搜索範圍,並由家屬透過臉書社團「三重蘆洲幫」發文求助,希望熱心民眾能提供線索。經過協尋3天,少年於19日0時35分深夜攔計程車時,由好人計程車司機送至碧潭派出所,本分局接獲轉報派遣員警至碧潭所接回少年,目前少年已平安返家。本案獲家屬感謝及媒體表揚。案經該派出所陳報本分局督察組查勤區人員查證屬實,對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助益,殊值表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