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114年1月份好人好事事蹟-長泰派出所警員黃萬麟。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長泰派出所警員黃萬麟114年3月11日擔服22時至24時巡邏勤務,於22時46分接獲民眾報案稱在三重區三和路○段○號,有名陳姓老翁在路口徘徊,需警方前往協助。黃員立即趕赴現場,見陳翁老人手持飲料在路口旁不知所措,詢問老翁身分證字號,惟老人因輕度失智,無法唸出證號。黃員安撫老翁不安情緒,在慢慢耐心閒聊下,得知老翁名字及年籍,委由所內同仁透過國民影像檔查詢,在仔細比對下終於確認老翁身分和住家地址,由員警開車搭載老翁返家,交由家屬照顧,本案獲家屬感謝。案經該派出所陳報本分局督察組查勤區人員查證屬實,對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助益,殊值表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