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114年7月份好人好事事蹟-光明派出所警員陳怡安。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光明派出所警員陳怡安114年7月1日擔服10時至12時備勤勤務,於10時42分許,接獲民眾段○○及林○○等2人至派出所報案,渠等在新北市三重區重陽路○段○巷○號前拾獲散落在地的現金,請警方處理案。陳員受理拾獲拾得物案件後,仔細調閱監視器,發現有名吳姓婦人騎車經過該處,因不明原因身上現金撒出掉落一地,且吳婦匆匆騎過未發現現金遺失。然查詢車籍系統及戶籍系統等皆無法聯繫上該名婦人,陳員鍥而不捨持續擴大調閱公家監視器,發現該婦人曾進入三重區三民街○號,隨即前往該處查訪,該公司人員表示那名婦人是員工的朋友,此時婦人前往上班地點才發現自己的現金不翼而飛,心急如焚撥打電話回朋友的公司詢問,員警通知吳婦至所領取,本案獲失主感謝。案經該派出所陳報本分局督察組查勤區人員查證屬實,對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助益,殊值表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