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114年9月份好人好事事蹟-光明派出所警員張哲晏。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光明派出所警員張哲晏114年9月15日擔服14時至16時巡邏勤務,於15時30分接獲邱姓婦人至派出所報案,渠表示自己忘記住家地址,請求警方協助返家。張員受理後,先耐心安撫婦人情緒,提供茶水供飲用,隨後陪伴老婦聊天,慢慢喚起老婦記憶,邱婦告知家屬聯繫電話,然員警試圖聯繫未果,老婦不斷吵著要回家,員警只好應老婦要求,以警車搭載,老婦依稀記得住家附近景色,當到達三重區力行路○段○巷口時,邱婦先生邱○○正外出找尋妻子,看到警方護送妻子返家回家非常開心,立即上前攙扶,本案獲家屬感謝。案經該派出所陳報本分局督察組查勤區人員查證屬實,對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助益,殊值表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