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114年10月份好人好事事蹟-光明派出所警員位俊毅。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光明派出所警員位俊毅114年10月10日擔服10時至12時巡邏勤務,於10時50分接獲民眾王○○報案稱忘記車輛停放何處,需警方找尋。位員上前處置,先安撫老翁不安情緒,得知王翁年邁記憶力不佳,且詢問王翁家屬得知王翁曾在轄區發生交通事故受傷,故不記得停放何處,員警調閱路口監視系統及雲龍車辨系統,發現車輛停放在重新路與中正北路口一帶,立即先行前往該處找尋,確認車輛停放在圓環分隔島上,立即載老翁前往現場確認並領回車輛,本案獲報案人感謝。案經該派出所陳報本分局督察組查勤區人員查證屬實,對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助益,殊值表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