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114年11月份好人好事事蹟-二重派出所警員鄭兆軒及黃邵中等2員。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二重派出所警員鄭兆軒及黃邵中等2員擔服114年11月1日2時至4時巡邏勤務,於2時34分許接獲報案他分局轉報民眾報案渠子因感情因素疑有想不開,經電話緊急定位大約在新北市三重區○○街左右位置,立即前往處置案。鄭等2員火速到達現場,經來回找尋,發現曹民坐於三重區○路○段○巷○號頂樓圍欄上,員警先上前安撫曹民情緒,要曹民不要動、不要想不開,並通知警員邱偉恒、游翌辰及消防人員到場支援,隨後因曹民要求朋友到場,員警亦緊急連絡曹民友人到場,曹民不斷哭訴,渠對待女友那麼好,女友還告他家庭暴力申請保護令,但員警查詢警政護幼系統未發現有通報紀錄,員警告知他不用擔心,甚至藉拿手機供曹民察看確認之際,趁其不備左右齊攻,將曹民拉下圍牆帶至安全處,經現場評估上不須強制送醫,由員警帶返所安置,經過員警不停道德勸說開導,曹民已無輕生念頭,由員警撤銷協尋失蹤人口紀錄後,由曹民友人帶回照顧,本案獲友人及家屬感謝。案經該所陳報本分局督察組查勤區人員查證屬實,對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助益,殊值表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