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114年11月份好人好事事蹟-中興橋派出所警員蔡和豐。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中興橋派出所警員蔡和豐114年11月11日擔服18時至20時值班勤務,於18時許,接獲民眾古○○至派出所報案,渠告知皮包遺留在計程車上,需警方協助找尋案。蔡員受理後,先安撫女子不安情緒,得知因陪同母親從醫院看病返三重時,不慎將皮包遺落計程車。詢問女子從哪裡搭車等資料,經仔細調閱數十隻監視器畫面,確認搭乘計程車車號,隨即通知聯絡陳姓計程車司機,撥打司機電話確認皮包還在車上,隨即請司機將皮包帶回派出所,並請女子在派出所休息等候,當司機到達派出所,女子接獲皮包確認無誤後發還,本案獲民眾古○○至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信箱留言感謝表揚。案經該派出所陳報本分局督察組查勤區人員查證屬實,對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助益,殊值表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