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114年11月份好人好事事蹟-大有派出所警員林瑞麟。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大有派出所警員林瑞麟114年11月4日擔服20時至22時巡邏勤務,於20時30分接獲民眾柳○○報案稱忘記車輛停放何處,需警方找尋。林員上前處置,先安撫老婦不安情緒,得知柳婦年邁記憶力不佳,故不記得停放何處,經查詢雲龍車辨系統,該車無任何辨識紀錄,為了協助民眾尋回遺失機車,林警逐一調閱沿路的監視錄影,查看近百具鏡頭後,最後調閱到11月2日15時20分,柳婦騎車至水果攤購買水果時,未將機車騎乘而是步行離開,林警發現後,於11月4日21時30分帶同柳婦到達該水果攤,尋回柳婦遺失之機車,柳婦十分感謝警察的積極協助。案經該派出所陳報本分局督察組查勤區人員查證屬實,對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助益,殊值表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