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114年11月份好人好事事蹟-大同派出所警員陳清德及林致安等2員。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大同派出所警員陳清德及林致安等2員114年11月5日擔服14時至16時巡邏勤務,於14時31分接獲民眾報案在新北市三重區光興街與中正南路,有名李姓老婦人在公車站牌前不停來回徘徊,請警方協助處理案。陳等2員立即到達現場,先上前關心詢問,經了解李姓老婦人已76歲,員警詢問李姓老婦人在公車站徘徊許久欲去哪裡?老婦人也不太清楚自己要去哪裡,僅向員警告知想回家,隨後員警在老婦身上取得家屬電話及身分證字號,經透過警政系統查詢,確認老婦身分及李婦兒子電話,警方先載老婦返所安置,隨後聯繫李婦兒子到派出所領回照顧,本案獲家屬感謝。案經該派出所陳報本分局督察組查勤區人員查證屬實,對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助益,殊值表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