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114年11月份好人好事事蹟-大有派出所警員張妍喬。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大有派出所警員張妍喬114年11月6日擔服0時至2時巡邏勤務,於1時50分接獲民眾蘇○○報案稱忘記車輛停放何處,需警方找尋案。張員上前處置,先安撫蘇姓婦人不安情緒,得知蘇婦中年失智記憶力不佳,報案人的記憶僅留在當天5日23時至超商購買東西後就騎乘普重機車返家,而蘇婦欲在外出時卻遍尋不著,張警隨即著手調閱監視影像,先查明蘇婦記憶的停車位置,透過雲龍車辨系統,該車有至後竹圍街之辨識紀錄,張警沿路與蘇婦一同步行尋找該機車,最後於2時5分在○○路○段○號超商前發現機車,由蘇婦確認領回,本案獲報案人感謝。案經該派出所陳報本分局督察組查勤區人員查證屬實,對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助益,殊值表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