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114年11月份好人好事事蹟-永福派出所警員謝佳蓁及洪啓睿等2員。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永福派出所警員謝佳蓁及洪啓睿等2員114年11月13日擔服14時至16時巡邏勤務,於15時許接獲報案稱:新北市三重區○○街○號旁,有名王姓老嫗頭戴安全帽,身坐輪椅,在附近徘徊,疑似失智找不到回家的路,請警方協助處理案。謝等2員趕赴現場,鳳凰颱風期間,當時正降傾盆大雨,警方到達現場,老嫗身上未攜帶任何證件,且無法清楚表達身分年籍資料,員警讓老婦緩解不安情緒,老婦慢慢記起自己姓名,透過警政系統查詢,聯絡老嫗家屬稱未與母親一同居住,無法及時趕到現場,又因當時正逢大雨,為避免老嫗因淋雨受寒而影響身體健康,警方便徒步約500公尺推老嫗乘坐輪椅返家,且攙扶上樓,提供毛巾擦拭身上雨水及保暖,確認老嫗安全後,電話告知家屬才離去,本案獲當事人及家屬感謝。案經該派出所陳報本分局督察組查勤區人員查證屬實,對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助益,殊值表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