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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三重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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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分局114年12月份好人好事事蹟-交通分隊警員王奕翔及李建志等2員。

  • 發布日期:115-01-14
  • 發布單位:三重分局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交通分隊警員王奕翔及李建志等2員114年12月17日擔服0時至2時處理交通事故勤務,於1時47分前往新北市三重區正義北路與龍門路口,處理自小客車撞傷路人及貨車案,立即前往處理。王等2員火速到達現場,發現民眾李○駕自小客車沿龍門路往正義北路方向行駛,與行人發生碰撞隨後波及路旁自小貨車,經現場查詢李嫌有毒品前科,渠神情恍惚,於騎樓發現其丟棄於地上之已使用過之針筒,故依程序對其進行唾液試劑檢驗,經採檢發現駕駛李民有毒品陽性反應,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案經該派出所陳報本分局督察組查勤區人員查證屬實,對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助益,殊值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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