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115年1月份好人好事事蹟-大有派出所警員張峻維及林冠宇等2員。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大有派出所警員張峻維及林冠宇等2員114年12月39日擔服12時至14時巡邏勤務,於12時39分許,接獲民眾報案渠朋友張○○居住新北市三重區○○路○段○號○樓欲輕生,需警方緊急處理。張等2員火速趕赴現場,到場該現該處為出租套房,走道上已有白煙竄出,員警一一查看,立即通知消防救護人員到場,同時呼叫現上警力前往支援,見走道狹小且租客堆滿雜物,易阻擋救護人員救護,當機立斷請現場警力清空走道,並經救護人員協助破門,發現張女於套房客廳地板平躺無意識,呼叫姓名皆無回應,並於地板發現焚燒毛巾等雜物,警方偕同救護人員將張女抬出套房,經實施搶救後,恢復脈搏及心跳,送往醫院救治,隨後詢問張女友人楊○○,得知張女患有憂鬱症鮮少與家人來往,員警查證張女身分後,聯繫張女丈夫到院照顧,本案獲家屬感謝。案經該派出所陳報本分局督察組查勤區人員查證屬實,對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助益,殊值表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