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115年1月份好人好事事蹟—重陽派出所警員侯人榤及胡惟鈞等2員。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重陽派出所警員侯人榤及胡惟鈞等2員115年1月5日擔服20時至22時巡邏勤務,於21時45分接獲民眾通報在新北市三重區三信路○號,發現周姓老翁坐在校門口疑似迷途,立即上前處置案。侯等2員上前關心,周翁因天氣寒冷致肌肉收縮變緊繃而關節僵硬無法行走,周翁衣著單薄身體不斷發抖,警員詢問老翁身體有無受傷,是否需要就醫,隨後通知消防救護人員到場,經檢視周翁身體無大礙,評估後不需就醫,員警詢問老翁住處,周翁在身上找到證件,仔細查證確定周翁身分,因周翁獨居,由員警以警車搭載返家休息,本案獲當事人感謝。案經該派出所陳報本分局督察組查勤區人員查證屬實,對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助益,殊值表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