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115年3月份好人好事事蹟-中興橋派出所警員張子宣及葉政達等2員。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中興橋派出所警員張子宣及葉政達等2員115年3月22日分別擔服18時至20時值班及巡邏勤務,於19時許接獲民眾陳○○至派出所報案,渠在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段○巷○號○樓工作遭先生的老闆恐嚇及公然侮辱,需警方處理案。張等2員上前關心詢問,陳女因心生恐懼與先生至派出所報案,而此時王姓相對人(先生老闆)亦至派出所咆嘯,員警先將相對人勸離,隨後安撫陳女不安情緒,得知陳女因先生工作問題,老闆違反勞基法等,與王姓老闆電話發生爭吵,造成遭恐嚇、公然侮辱,員警了解狀況後依規定受理報案製作相關筆錄,並通知王姓加害人到案說明,全案依法處理,本案獲民眾陳○○至內政部警政署電話留言感謝表揚。案經該派出所陳報本分局督察組查勤區人員查證屬實,對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助益,殊值表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