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115年3月份好人好事事蹟-長泰派出所警員林楷翔及吳富憲等2員。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長泰派出所警員林楷翔及吳富憲等2員115年3月1日擔服22時至24時新北燈會安全維護勤務,於22時30分返所途中接獲路人報案在新北市三重區三和路與文化北路,有名李姓老婦坐輪椅行動不便卡在水溝蓋動彈不得,需警方協助案。林等2員立即停下車,兩人合力將李婦輪椅抬起,熱心協助該名老婦人脫困。員警詢問該名老婦人姓名、身分證字號等資料,惟該名老婦人因失智不記得身分證字號,身上也未攜帶證件,僅記得自己的名字和住址。老婦人住家距現場雖僅300公尺之遙,惟文化北路上車來車往且無人行道,若由老婦人自行返家讓人十分擔心,林等2員遂決定陪同老婦人返家。員警推著輪椅將老婦安全送返家交由家屬照顧,本案獲當事人和家屬感謝。案經該派出所陳報本分局督察組查勤區人員查證屬實,對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助益,殊值表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