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115年4月份好人好事事蹟-三重派出所警員林玠岑及陳思帆等2員。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三重派出所警員林玠岑及陳思帆等2員115年3月31日擔服8時至10時巡邏勤務,於8時17分接獲民眾報案在臺北橋上三重往臺北市方向,有位章姓婦人走在快車道上,需警方緊急處理案。林等2員火速一路騎車鳴笛趕赴現場,到場發現章婦在橋上快車道到處亂竄,立即上前制止將其控制在車道,章婦情緒激動,不斷向警方表示「不想活了」,員警先安撫章婦情緒,因正值上班尖峰時間橋上交通嚴重堵塞,考量章婦安危,將章婦以警車搭載返所,慢慢安撫情緒及道德勸說,仔細查證章婦身分,員警通知消防救護人員到場,經評估需送醫治療,由員警陪同就醫,隨後聯繫章婦家屬到院照顧,本案獲家屬感謝。案經該派出所陳報本分局督察組查勤區人員查證屬實,對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助益,殊值表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