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115年4月份好人好事事蹟-三重派出所警員郭信志及徐翊棠等2員。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三重派出所警員郭信志及徐翊棠等2員115年4月19日擔服20時至22時巡邏勤務,於21時許巡經新北市三重區正義南路與光興街口,發現王男及戴男等2人形跡可疑,立即上前盤查。郭等2員上前攔查,王等2人神色緊張不時往包包瞻望,員警先查證身分,發現兩人均為毒品人口,詢問包包內有何物時,王等2人均主動交付包包內電子菸桿及菸彈,隨即告知權利並逮捕帶返所偵辦,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案經該派出所陳報本分局督察組查勤區人員查證屬實,對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助益,殊值表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