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115年5月份好人好事事蹟-三重派出所警員徐翊棠及吳俊偉等2員。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三重派出所警員徐翊棠及吳俊偉等2員115年5月20日擔服10時至12時巡邏勤務,於10時許,接獲計程車司機衝入派出所內報案,渠稱車上女性乘客從北市搭車,行經臺北橋上台北往三重方向時,在車輛行經在行間橋中間時,該女子要求停車要下車,渠不願意讓該女子下車,已載送至下橋處讓女子離開,渠發現該女子往橋上走上去,需警方緊急處理。徐等2員火速騎車趕赴現場,發現董姓女子握趴在橋邊護欄,隨時準備跨過輕生,員警上前制止,要董女情緒不要激動,董女不斷哭泣訴說「活著很痛苦」等語,員警擔心董女安危,趁對話時分散注意力,將董女拉至橋邊人行道安全處,先以警車搭載返所安置,經員警持續安撫情緒及好言相勸,詢問得知董女為社會新鮮人,因工作不順壓力太大才會想不開,員警不斷開導勸說,讓董女心情恢復平靜,隨後通知聯繫董女母親到所,交由家屬帶返家照顧,本案獲家屬感謝。案經該派出所陳報本分局督察組查勤區人員查證屬實,對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助益,殊值表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