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115年5月份好人好事事蹟-三重派出所警員劉宏興及紀柏廷等2員。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三重派出所警員劉宏興及紀柏廷等2員115年5月4日8時至10時擔服巡邏勤務,於9時許,接獲民眾唐○○稱:渠兒子林○○離家出走,請警方協助找尋案。劉等2員立即上前關心詢問,先安撫唐婦不安情緒,詢問得知渠林姓兒子8時吵著不想上學與其發生爭執,8時30分其外出辦事,8時50分返家後,發現兒子不見,已在住家附近找尋未果。員警詢問唐婦兒子穿著及長相,隨後調閱監視器,在三重區中央北路上發現林童身影,員警隨即前往尋找,在購物廣場發現離家出走的林姓孩童,帶返所安置,員警道德勸說要男童與母親好好相處,隨後通知家屬領回照顧,本案獲家屬感謝。案經該派出所陳報本分局督察組查勤區人員查證屬實,對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助益,殊值表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