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115年5月份好人好事事蹟-三重派出所警員黃子庭及林玠岑等2員。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三重派出所警員黃子庭及林玠岑等2員115年5月25日擔服22時至24時巡邏勤務,於23時50分行經新北市三重區龍濱路○號,發現凌姓男子形跡可疑,立即上前攔查。黃等2員發現凌姓男子走路時不時回頭觀望,形跡可疑,查證身分時,發現凌嫌左手拿著疑似電子菸彈之物品,凌嫌向警方坦承該電子菸彈為毒品依托咪酯菸彈,當場查獲依托咪酯菸彈及電子菸桿,隨即告知權利並逮捕帶返所偵辦,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案經該派出所陳報本分局督察組查勤區人員查證屬實,對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助益,殊值表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