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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三重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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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選本分局112年7月份最佳為民服務人員—三重所警員郭政昌。

  • 發布日期:112-08-30
  • 發布單位:三重分局

112年7月29日擔服8-10時巡邏勤務,於9時37分接獲民眾報案在三重區自強路1段○號10樓,有1名蔡姓女子持刀欲輕生,需要警方處理。郭員獲報後,火速趕赴現場,該大樓電梯需磁卡,立即請管理員協助到達10樓,員警敲門:「警察!警察!你要開門嗎?有需要幫忙嗎?」,蔡女語帶哭泣聲音告知「不要,我一刀就斃命了,你放心」。員警機智回應「我確認你安全啦!你開門一下,我看妳安全我就走了」。蔡女回應「我跟我爸爸媽媽告別,你不要吵」。員警不斷敲門「你開門,讓我看看你,我早上有來過啊!」。當蔡女開門後,員警第一眼看到蔡女坐於床沿手上拿著一把水果刀,員警立即喝令制止「刀子放下!刀子放下!我幫你聯絡爸爸媽媽,你刀子放下,我們可以幫你」。讓蔡女訴說心裡的委屈,身體健康狀況以及生活上遇到的困難等語。警員郭政昌持續與蔡女對話,由警員賴冠廷假意進入拿取契約書之際,搶下蔡女手上水果刀,員警擁上壓制先將情緒不穩的蔡女上銬保護管束。隨後通知救護人員到場,經評估後依自傷傷人之慮強制就醫,員警陪同到達醫院看診,直至聯繫蔡女的陳姓友人到院照顧,員警才恢復其他勤務。本案獲當事人的友人感謝。渠優異表現之忠勤事蹟,足堪為同仁之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