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113年10月份好人好事事蹟-長泰派出所警員李力行及李子安等2員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長泰派出所警員李力行及李子安等2員113年10月23日擔服18時至20時巡邏勤務,於19時19分接獲通報前往新北市三重區三和路○段○號,處理民眾李○○酒醉捷運站內鬧事案。李等2員立即趕赴現場,李男手持球棒站於捷運站服務台前且酒醉大聲咆嘯,警方多次喝令李男放下球棒,李男不從,為避免事態擴大,員警現場依警職法對李男壓制上銬施以保護管束處分並帶返所處理。經了解李男今日持球棒敲打服務台玻璃,要求站務人員調閱渠女兒疑遭跟蹤的監視器影像,等候捷警到場共同協處時,李男不耐久候,又因酒醉導致控制力下降,才與站務人員發生爭執,全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裁罰。案經該派出所陳報本分局督察組查勤區人員查證屬實,對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助益,殊值表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