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115年1月份好人好事事蹟-光明派出所警員黃宇鳳及駱柏宏等2員。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光明派出所警員黃宇鳳及駱柏宏等2員115年1月25日擔服20時至22時巡邏勤務,於21時55分接獲在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段○號一處報案,發現有名鄭姓男子疑遭詐騙,需警方前往處理案。黃等2員立即前往處理,經上前詢問了解,得知鄭民網路交友認識一名陳姓網友,網友告知欲送鄭民7-11聖杯印章,會使用7-11賣貨便方式送達,因未實名認證,客服人員要求鄭民需購買萬元點數並儲值,員警與店員先安撫鄭民不安情緒,不斷道德勸說,向鄭民解釋現今詐欺各種態樣及案例分享,成功攔阻鄭民匯款購買點數。本案獲當事人感謝。案經該派出所陳報本分局督察組查勤區人員查證屬實,對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助益,殊值表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