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115年2月份好人好事事蹟-重陽派出所警員黃冠霖及王廷緯等2員。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重陽派出所警員黃冠霖及王廷緯等2員115年2月7日擔服22時至24時巡邏勤務,於23時40分許,受理社區保全報案在新北市三重區集賢路○號社區大廳內,有名鄭姓老婦人疑似迷途,需警方處理案。黃等2員到場處置,經上前關心詢問,得知鄭婦神情徬徨緊張到不知所措,口中喃喃自語要回家,員警先安撫老婦不安情緒,因天氣寒冷,先將老婦以警車搭載返所安置,提供熱茶緩和老婦激動的狀況,隨後慢慢與老婦閒聊,得知老婦真正姓名等,透過警政系統仔細查證老婦身分,電話聯絡老婦兒子鄭○○,由家屬至派出所領回照顧,本案獲家屬感謝。案經該派出所陳報本分局督察組查勤區人員查證屬實,對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助益,殊值表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