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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三重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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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分局107年忠義事蹟-三重所警務員兼所長徐子胤、警員李彥霖、陳博雅、陳竣毅及陳思帆等5員。

  • 發布日期:107-06-28
  • 發布單位:三重分局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三重所警員李彥霖、陳博雅、陳竣毅及陳思帆等4員,於107年6月14日16-18時擔服巡邏勤務,於17時50分獲報前往新北市三重區臺北橋上處理民眾黃○○欲輕生跳橋案,到場發現黃民坐於橋面上,上前勸阻關懷時,黃民拒絕警方處理隨即跳下橋,李等員當機立斷撲上前拉住黃民雙手,合力將黃民拉回橋上,並通知救護人員到場。警務員兼所長徐子胤聞訊立即從派出所跑步上橋協助處理,徐等員不停柔性勸導,俟救護人員檢視傷勢無大礙後,黃男告知不需送醫,即由同仁帶返所安撫情緒並通知友人到所,經了解原由為黃民與女友感情生變,才想不開輕生,經過積極開導觀念後,黃男解開心中的結,由友人帶回台北住處,本案獲當事人感謝及媒體表揚。案經本分局督察組查勤區人員查證屬實,對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助益,殊值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