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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三重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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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司機 失業男遭詐當人頭?

當人頭
  • 發布日期:98-07-29
  • 發布單位:瑞芳分局

北縣瑞芳鎮一名25歲的廖姓男子,數月前看報紙應徵司機,對方以必需繳交金融資料方便匯入薪資為由,要廖某交出自己的郵局存摺影本及提款卡,沒想到對方拿了他的存摺影本及提款卡後,竟拿去當成詐騙帳戶,向北市一名網購書籍的周姓男子詐騙現金2萬餘元,被警方通知到案的廖某大聲喊冤,並表示自己其實也是受害者,對於廖某的說法,警方覺得疑點重重。北縣瑞芳警分局偵查隊受理報案後,立刻調出帳戶資料,發現帳戶是由一名住在瑞芳鎮上的廖姓男子所開設,通知廖某到案說明後,廖某喊冤表示,當初是因為自己失業沒工作,看了報紙的分類廣告欄打算應徵司機,對方一名自稱「小楊」的男子與他約在新竹市中正路上見面面試,並要他交出郵局存摺影本及提款卡與密碼,方便公司發放薪資,他想到有工作了內心高興極了,完全沒料到對方是詐騙集團,這名自稱小楊的男子並請他回家等候消息,沒想到從此就音訊全無,手機也暫停使用,他才發現原來自己被騙了。雖然廖某喊冤,表示自己其實遭對方詐騙帳戶,但是,對方沒名沒姓為何廖某會輕易將帳戶交出,甚至約在距離廖某住處相當遙遠的新竹市區,種種疑點都啟人疑竇,因此警方也不排除是廖某失業缺錢將帳戶擅自賣給詐騙集團使用,由於周姓被害人確實將現金2 萬餘元匯往廖姓男子所開設的瑞芳郵局帳戶,因此警方詢問後也將廖某依詐欺罪及洗錢防制法函送地檢署偵辦。
預防之道
應徵工作千萬不要將個人金融資料交給對方,身分證件也不可輕易離身,更不要為了區區幾千元任意「出賣」自己的金融帳戶,以身試法。
資料來源:瑞芳分局偵查隊 林子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