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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三重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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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車禍,真詐財!

  • 發布日期:97-12-30
  • 發布單位:新店分局

潘先生駕駛汽車在新店市民族路62巷口停等紅燈時,突然有1名男子騎乘機車搭載另名男子也在停等紅燈,然該2名男子非常靠近潘先生座車,等到潘先生駕駛汽車起步時,其中1名男子攔下潘先生,並表示潘先生駕駛之汽車車輪壓到騎車人的腳,且要求潘先生賠償醫藥費,潘先生為了息事寧人省麻煩,也不想報警,遂以新臺幣2,000元私下和解。

 

預防之道
因為許多人對於這方面的法律常識並不清楚,也想說撞到的人沒有大礙,殊不知這是詐騙案件,遇到這類製造假車禍時,請大家務必記住:
一、 如遇有上揭情形,請先報警到場處理,並告知對方已有報警,如對方急欲離去,可以後續關心為由,請其留下資料及聯絡方式,待警方到場後,提供警方追查。
二、 不管是否要和解或報警,都最好有第三者在場作證明。
三、 若對方堅持沒關係,也務必要報警處理或者是立和解書(請對方出示證明並簽字)。

 

資料來源:新店分局警員  黃煜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