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113年6月份忠義事蹟-光明派出所警員郭子豪、蕭博東及黃建鈞等3員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光明派出所警員郭子豪、蕭博東及黃建鈞等3員113年5月31日擔服12時至14時巡邏勤務,於13時7分接獲民眾通報在三重區三民街○號前,有1名蔡姓老婦人疑似迷途,需警方協助。郭等3員到場後,先耐心安撫老婦人情緒,發現老婦人騎著一輛腳踏車,詢問其名字及住址等,均無法清楚回答,員警先將老婦人帶返所安置,提供熱食及飲水等供溫飽後,確認老婦人精神狀況良好,隨即以警政系統查詢多筆資料比對,確定蔡姓老婦人基本資料及住家地址,隨即電話聯繫家屬,由蔡婦的女兒領回照顧,本案獲家屬感謝。案經該派出所陳報本分局督察組查勤區人員查證屬實,對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助益,殊值表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