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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分局113年11月份好人好事事蹟-三重派出所陳思帆及紀柏廷等2員

  • 發布日期:113-12-09
  • 發布單位:三重分局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三重派出所陳思帆及紀柏廷等2員113年11月3日擔服20時至22時巡邏勤務,於21時接獲民眾陳○○報案車輛停放於三重區信義街○號不見,需警方找尋。陳等2員立即前往該址,得知陳民20時停放車輛後,前往三和夜市購買晚餐,經與陳民在周遭尋找未果,於是通知值班警員廖子豪調閱雲龍車辨系統及附近路口監視器,發現報案人陳民最後一次的車輛在三重區信義街與中央北路方向。陳等2員沿線找尋車輛,發現車輛確實停放路口旁,隨即通知車主陳○○到場確認並領取車輛,本案獲當事人感謝。案經該派出所陳報本分局督察組查勤區人員查證屬實,對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助益,殊值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