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本分局114年4月份好人好事事蹟-光明派出所警員蔡政諺及陳奕夫等2員。

  • 發布日期:114-05-14
  • 發布單位:三重分局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光明派出所警員蔡政諺及陳奕夫等2員114年4月27日擔服18時至20時巡邏勤務,於17時30分,接獲民眾林陳○○報案渠兒子林○○從4月25日16時下班後至今未返家,需警方協助。蔡等2員受理後,先詢問林民特徵,有無攜帶手機、使用交通工具等,林女告知兒子為身心障礙者,平時前往醫院擔任清潔工未帶有手機,員警先通報各網站協尋,並請林婦返家取得手機,經檢視line通訊軟體,得知男子認識一位友人,透過系統發現居住於臺北市北投區○號的女子較吻合資料,員警前往找尋,於4月28日13時發現林民蹤跡,立即告知林民母親擔心他的安危,將林民載返所,並通知林婦到所指認,交由家屬領回照顧,本案獲家屬感謝。案經該派出所陳報本分局督察組查勤區人員查證屬實,對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助益,殊值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