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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分局114年7月份好人好事事蹟-厚德派出所警員蔡鎰璘。

  • 發布日期:114-11-17
  • 發布單位:三重分局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厚德派出所警員蔡鎰璘114年7月12日擔服14時至16時巡邏勤務,於14時11分許,接獲民眾黃○○報案,渠稱遭力行路上美容公司詐騙強迫購買美容用品,提告詐欺案。蔡員先安撫黃婦不安情緒,得知黃婦前往三重區力行路○段○號美容公司做臉,店內趁其未看清楚合約內容,強迫推銷臉部保養品,後續貸款公司催繳通知才知該批保養品價值萬元,黃婦前往店家要求退貨退款遭拒,遂前往厚德所報案請求協助。蔡員受理後,所內資深學長游智超告知該美容公司消費糾紛已發生多起,於是蔡員陪同黃婦前往該美容公司,經雙方協商後,店家表示開封過的保養品約萬元無法退款,其餘未拆封的保養品可退款並不收違約金,雙方在現場簽下解除契約書,本案獲黃婦兒子郭○○至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分局長信箱留言表揚。案經本分局督察組查勤區人員查證屬實,對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助益,殊值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