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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分局114年7月份好人好事事蹟-光明派出所警員陳瑋茗。

  • 發布日期:114-11-17
  • 發布單位:三重分局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光明派出所警員陳瑋茗114年6月25日擔服8時至10時巡邏勤務,於8時許,接獲民眾廖○○報案,渠在三重區大同北路○號所飼養的孔雀魚遭竊,需警方處理案。陳員先受理案件,陪同廖民至現場勘查,並調閱相關監視系統,發現係身穿黃色短袖及軍綠色短褲的男子所為,經查證車籍資料及調閱雲龍車辨系統,鎖定陳姓車主的父親,隨即通知陳嫌到所,經偵訊後依竊盜罪嫌函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本案獲報案人廖○○至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信箱留言表揚。案經該派出所陳報本分局督察組查勤區人員查證屬實,對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助益,殊值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