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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分局114年8月份好人好事事蹟-光明派出所警員倪鼎傑及張哲晏等2員。

  • 發布日期:114-11-17
  • 發布單位:三重分局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光明派出所警員倪鼎傑及張哲晏等2員114年8月8日分別擔服14時至16時巡邏及備勤勤務,於14時31分許,接獲日本籍磯村女子至派出所報案,渠告知手機遺留在計程車上,需警方協助找尋案。倪等2員受理後,先安撫男子不安情緒,因語言溝通不良,員警只能以翻譯軟體及初階英文能力慢慢詢問,得知女子前往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購買物品時,不慎將其手機遺落於計程車上。詢問女子上車及下車地點後,經仔細調閱數十隻監視器畫面,確認搭乘計程車車號,隨即通知聯絡計程車司機,撥打司機電話確認手機還在車上,隨即請司機將手機帶至派出所,員警請女子在派出所休息等候,當司機到達派出所,女子接過手機確認無誤後發還,日籍旅客非常感謝熱心司機及員警的幫忙。案經該派出所陳報本分局督察組查勤區人員查證屬實,對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助益,殊值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