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114年8月份好人好事事蹟-三重派出所陳思帆及李彥霖等2員。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三重派出所陳思帆及李彥霖等2員114年8月9日分別擔服22時至24時備勤及值班勤務,於23時15分許接獲民眾賴○○報案車輛停放於三重區重新路○段○號不見,需警方找尋。陳員立即到達現場,得知賴女於上午11時停放車輛後,搭乘捷運前往北市上班,於23時15分返回三重才發現車輛不見,陳員與賴女在周遭找尋未果,於是通知值班警員李彥霖調閱雲龍車辨系統及附近路口監視器,發現報案人賴女最後一次的車輛在三重區重新路與中央北路方向。陳員沿線找尋車輛,發現車輛確實停放路口旁,隨即通知車主賴○○到場確認並領取車輛,本案獲當事人感謝。案經該派出所陳報本分局督察組查勤區人員查證屬實,對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助益,殊值表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