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114年9月份好人好事事蹟-大有派出所警員林冠宇及陳淯彰等2員。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大有派出所警員林冠宇及陳淯彰等2員於114年8月18日擔服8時至10時巡邏勤務,8時30分接獲通報在新北市三重區疏洪一路與疏洪五路(10號越堤道),有民眾發生糾紛鬥毆案,需警方前往處理。林等2員火速趕赴現場,到場時現場滋事犯嫌已離去,杜姓被害人亦已上救護車前往醫院診治,員警隨即趕往醫院了解狀況,得知杜姓被害人行經8號越堤道時,發現左前方一輛小客車從內側車道突然外切,杜男見狀立即鳴按喇叭示警,卻引來對方不滿。雙方在行駛至疏洪一路與疏洪五路(10號越堤道)路口停等紅燈時,小客車內的駕駛潘民與2名乘客童民及廖民等3人突然下車,對杜男拳腳相向,造成杜男臉、手部多處擦挫傷,眼鏡也當場被毀損。事發後3名犯嫌立即上車逃離現場。經調監視器確認案情無誤後,鎖定3人身分與行蹤。在案發後不到2小時,將潘男等3人查緝到案,全案依聚眾鬥毆、傷害、毀損及恐嚇罪嫌,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案經該派出所陳報本分局督察組查勤區人員查證屬實,對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助益,殊值表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