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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分局113年10月份好人好事事蹟-永福派出所警員李岳霖及林孟萱等2員

  • 發布日期:113-11-04
  • 發布單位:三重分局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永福派出所警員李岳霖及林孟萱等2員113年10月24日擔服22時至24時巡邏勤務,於22時10分接獲民眾報案稱在三重區永安北路與永福街口,有名李姓老婦人行動不便卻走在馬路中央,非常危險需警方前往協助。李等2員立即趕赴現場,見李婦神色緊張,不時左顧右盼,員警上前關心詢問,老婦人表示自己不知道從何而來,也不知道自己叫什麼名字,只知道要趕快走路回家,員警立即查看老婦隨身物品,從物品中發現老婦身分資料,以人臉辨識查證身分,確認老婦真實姓名,因老婦行動不便,且已經無法行走,由員警以警車搭載返家,交由家屬照顧,本案獲家屬感謝。案經該派出所陳報本分局督察組查勤區人員查證屬實,對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助益,殊值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