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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分局114年5月份好人好事事蹟-永福派出所警員江振豪。

  • 發布日期:114-06-30
  • 發布單位:三重分局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永福派出所警員江振豪114年5月12日擔服6時至8時巡邏勤務,於7時許,接獲陳姓女子至派出所報案,渠告知手機遺留在計程車上,需警方協助找尋案。江員受理後,先安撫陳女不安情緒,隨後詢問陳女從哪裡搭車至何處,手機特徵等,隨後仔細調閱沿途監視器,成功掌握計程車行駛路線及車籍資料,立即電話聯繫車行通知到李姓計程車司機,撥打司機電話確認手機還在車上,隨即請司機將手機帶回派出所,員警先請陳女在派出所等候,等候時間員警發現陳女全身濕透,提供熱茶、衛生紙及吹風機等,讓陳女擦乾雨水及暖和身體,當司機到達派出所,陳女接獲手機確認無誤後發還,陳女非常感謝熱心司機及員警的幫忙。案經該派出所陳報本分局督察組查勤區人員查證屬實,對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助益,殊值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