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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警察機關或司法機關,以民眾涉案為由,要求民眾將存款領出辦理安全監管帳號案

  • 發布日期:99-04-02
  • 發布單位:金山分局


居住石門鄉山上之70歲老翁,在99年2月27日10時許,接獲自稱「臺北地檢署監管科官員」來電稱:因其帳戶有涉及案件要準備凍結,並要求該老翁至金融機構將存款全數提出後,等待「臺北地檢署監管科官員」電話指示約定付款地點,以免存款遭凍結..等語後,該老翁接聽電話後,原本不相信歹徒之言詞,但歹徒表示可以傳真公文給該老翁,因此該老翁從山上家中搭公車至石門鄉7-11接收到偽造「臺北地檢署監管科」公文後,遂依歹徒之電話指示,搭上公車至石門鄉老梅農會,欲將其存款全部領出。
後經本分局石門分駐所接獲報案後,隨即駕駛巡邏車並載同翁妻,在石門鄉石門國中前將老翁所搭乘之公車攔下,護送老翁至石門分駐所稍事休息,並由本分局員警與老翁之家人共同告知該老翁此為詐騙集團之技倆後,該老翁方才恍然大悟險遭詐騙集團詐騙成功,並保住其存款新臺幣8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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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集團常利用高齡且知識及對外資訊吸收不足之老人家,假冒警察機關或司法機關名義,以民眾涉案為由,要求領出存款後,交付給詐騙集團成員辦理監管帳戶,以致於受騙遭受財產損失,因此,民眾如有接獲此類電話,請依照反詐欺三步驟:1.冷靜2.查證3.撥打165反詐騙諮詢電話,以確保自身之權益,減少遭詐騙之機會。
撰稿人:金山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