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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毒標語

  • 發布日期:103-07-07
  • 發布單位:瑞芳分局

一、「吸毒」、「販毒」最重可判處無期徒刑。
二、染毒一次,代價一世,自己的未來自己審視。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