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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三重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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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沿革

  • 發布日期:107-09-12
  • 發布單位:三重分局

三重派出所民國36年4月1日由鷺洲鄉劃出,始自立為三重鎮,但仍隸屬於新莊區。民國39年廢區,三重市由臺北縣直轄,民國51年4月1日,三重鎮升格為縣轄市。早期三重轄區治安是新莊分局負責,日據時期至光復早期均只設立三重分駐所(今臺北橋下三重派出所)維持三重境內治安,後來因應轄區日趨繁榮、市政漸興,加上地方仕紳積極奔走,反應民意,三重市始於民國53年元旦設立臺北縣警察局三重分局,首任分局長由莊亨岱先生出任。所轄包括今日三重區與蘆洲區全境,而64年8月1日八里鄉由淡水分局分出,也改隸三重分局。民國78年03月10日蘆洲分局正式成立,本分局成為三重市最高治安機關。99年12月25日臺北縣升格為新北市,三重市更改為三重區,三重分局全銜不變。

三重分局原址舊觀
 

三重分局新建辦公大樓本分局成立之初,百廢待舉,幸得地方意見領袖大力提供人力物力,在很快時間內能步入運作軌道。

民國52年駐地從原三重分駐所移到現址重新路三段147號,但歷經30餘年,老舊廳舍不足應付日趨嚴峻的治安考驗,加之人口激增與警力添補,為了地方百姓安全與福祉,在前縣議會陳議長幸進(時任縣議員)、前三重市前市長陳景峻、朱清發、地方仕紳陳兩傳、蔡詩祥、林常雄、陳國銓、陳肇崇、陳欽樂、張金在、鄭宗藝、簡長聰、李玉泉、吳東進、湯進祥先生等任本分局籌建委員,四處奔走協助處理廳舍事宜,為警請命,並爭取到中央補助新台幣壹億伍仟捌佰柒拾參萬、縣議會補助伍仟萬,始原地肇造,於民國86年10月22日正式開工興建。

主體工程於89年10月竣工,且經正式驗收後,於89年11月14日進駐啟用。